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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核医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核医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核医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院内(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2.2 招标范围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核医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3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要求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所含内容;

2)投标人具有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具有河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资质书,技术服务范围须包含核医学;

4)投标人须具有该项目所需检测仪器的检定(校准)证书;

5)提供近两年至少两份核医学预控评业绩证明;

6)提供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11  09 日至 2020  11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2209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由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到现场购买,同时对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对,具体报名提交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相关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套。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2 03 15 1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371-89905623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人:陈先生

   话:0371-53636355

    箱:xinchengzhaobiao03@163.com